一、事件经过及调查情况
2024年5月8日上午8时10分,长沙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:在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地质家园小区1栋楼下有一男子坠楼身亡。上午8时20分,雨花分局民警到达现场,开展调查访问、现场勘查等工作。经查,坠亡男子为罗某宇,1996年3月生,四川内江人,湘雅二医院2021级外科学硕士研究生(肾脏移植方向),与3名同学合租在该小区1栋。
(一)现场勘查情况
经对罗某宇居住的房间进行勘查,房门及门锁均未发现有破损变形。房间内物品完好,未发现打斗、搏斗、拖拽等异常痕迹。房间书柜内有一单肩挎包,包内有现金24540元。房间床头枕边发现有一副眼镜,未见折断、变形,框架表面可见明显磨损,鼻梁架处有铜绿,左侧镜框固定线有陈旧性缺失,眼镜左侧镜片与镜框分离脱落,符合罗某宇自己使用后闭合眼镜腿,并放置在床头的情况。室友彭某反映2024年4月发现罗某宇眼镜框有破损,没有去修。
(二)尸表及理化检验情况
经尸表检验,死者罗某宇全颅崩裂、脑组织破碎、双侧肋骨广泛粉碎性骨折、右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,结合死者损伤的形态特征、分布特点及形成机制等,死者系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及全身多发损伤而死亡。经理化检验,死者心血中未检出常见毒物及镇静、安眠等精神类药物。
(四)调查访问情况
公安机关调查访问报警人、小区保安及罗某宇导师、同学等人,均未发现明显异常。邻居张某反映,当天没有听到吵闹声、搏斗声。
(五)其他调查情况
公安机关走访调查了罗某宇的导师、辅导员、同学、室友以及湘雅二医院医生护士等50余人,开展全方位谈话,并调阅医院研究生培养相关记录。罗某宇于2014年至2019年在河南某医学院就读本科,2021年7月开始在湘雅二医院外科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。研究生期间,罗某宇综合成绩在全年级393名学生中排第258名,在肾脏移植方向3人中排第3名。2022年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(该院同批参考人员233人,其中21人未通过),2023年重考通过。2024年4月底为学校集中提交毕业论文送盲审时间,但直至5月8日事发前,罗某宇仍未提交论文。
罗某宇在2023年9月28日、11月27日与本科期间同学罗某微信聊天时说“不想读博了,找工作”“再读就要跳楼了”“想回四川和重庆就业,但是这些地区的好医院只招收博士生”“研究生找泌尿外科的工作很难,医生都已经饱和了”。截至2024年5月8日事发前,罗某宇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。室友反映,罗某宇自2024年4月中旬后,与同学室友交流变少,显得消瘦。
2024年5月8日下午2时,罗某宇的QQ个人空间发布一条说说,内容为“今后我死了,兄弟们陪我一把银色手术刀”。经调查,其QQ个人空间在5月8日无账户登录记录,分析系罗某宇生前提前设置的定时发布。
二、对家属反映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
(一)关于家属根据器官捐献者资料和录音材料,反映“医院买卖器官”问题的核查情况
2022年8月25日,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发布通报,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,2024年10月31日,刘翔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。经核实,罗某宇仅于2022年4月在刘翔峰所在科室轮科,当时刘翔峰所在的手术组为第1组,而罗某宇在第2组跟班学习。罗某宇在该科轮科期间,记录显示刘翔峰只有一台手术,参与手术人员中并无罗某宇。调取罗某宇入学至刘翔峰案发前所有病案资料,未查询到两人同台手术的记录。
(三)关于质疑“手机通讯记录异常”的核查情况
经核查,5月8日上午罗某宇坠亡后,其手机有三次通话记录。上午10时19分,处警民警李某为确定死者身份,使用死者手机的紧急呼叫功能拨打110,查询该手机号码及机主信息。上午10点33分、10点49分,同学周某、辅导员李某听说罗某宇出事了,先后拨打罗某宇电话核实情况,电话均由民警李某接听。
2024年5月8日上午8时整,罗某宇坠楼前,向湘雅二医院研究生廖某某、梁某同时发送短信,内容为“去原科室”“罗某宇出事了”。据梁某反映,罗某宇、廖某某、梁某三人私下进行了轮转科室换班,短信目的系提醒二人在其出事后回原轮转科室上班。关于网传5月7日罗某宇向两名同事发短信叮嘱“如果我明天没上班,就把电脑里的文件交给纪委”,经核查系不实信息。
(四)关于质疑“罗某宇笔记本电脑数据被删除”的核查情况
(五)关于质疑“通过罗某宇等研究生洗黑钱、分赃款”的核查情况
经核查,湘雅二医院根据绩效管理办法向肾脏移植科发放医务人员绩效,由科室根据职工实际工作量进行二次分配。但该科室违反医院相关规定,存在将部分绩效先发放至多名研究生账户,再转至个别职工账户的现象。罗某宇近三年在读期间,科室累计向其发放33.379万元,其中29.526万元分批次转回科室原护士长,用于发放科室人员绩效,剩余3.853万元为罗某宇个人绩效。该行为反映出该科室在绩效分配中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,已责令医院整改,并对涉事科室主任、护士长等4人进行了严肃问责。
三、与罗某宇家属沟通情况
罗某宇坠亡后,湘雅二医院积极协助家属处理后事,表达慰问;考虑到其家庭实际困难,给予了人道主义慰问金。2024年10月31日,律师伍某某代表家属向湘雅二医院提出不合理的巨额补偿要求,医院予以拒绝。
2024年9月以来,湖南省卫生健康委、湘雅二医院、长沙市公安局等部门多次前往四川内江、眉山等地与家属沟通。调查结束后,联合调查组于2025年2月25日、3月26日、4月23日三次前往四川,拟向罗某宇家属当面通报调查结果详情,但家属予以拒绝。针对罗某宇家属2025年3月提出的要求刑事立案调查的信访诉求,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过核查调查后,于4月27日向罗某宇家属送达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。4月30日,罗某宇家属向雨花分局申请刑事复议,5月12日,雨花分局作出维持原决定的结论,并将刑事复议决定书当面送达代理律师及家属。5月20日,罗某宇家属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刑事复核,5月28日,长沙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决定的结论,并于5月29日将刑事复核决定书当面送达代理律师及家属。
“罗某宇坠楼事件”联合调查组
2025年6月13日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