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:2016年6月龙王EPS月均价(EB级)为9616元/吨,一个250克的产品价P=250*(11.5+9.161)/1000=250*20.661/1000=5.165元(含17%增值税价)
第二种:按设备规格计价法。
针对需求量不大的小型企业采用,根据成型机台大小来计价。目前的行情价是:90机台10元/啤,140#机/14元/啤,以上都计含税价。
第三种:按产品单个直接定价法.
因无法按以上2种计价方式来定价而采用的一种方式,就是交易量不大,或者零星采购的模式。
加工厂因成本问题,肯定不接受以上这样的计价模式,就直接谈多少钱一个产品。但作为核价人员,还是必须要按以上计价方式算出真实、合理的成本,以此作为基础来议价,也是比较合理的定价方式。当然,对于大型企业的采购,如果只是极个别产品的采购量是这样,也没必要去迁就供应商,还得按第一种计价方式来定价:不能迁就供应商只做量大得,量小的就不做或漫天要价,如果是这样的供应商,就要趁早选好备用厂商了。





